元月10日,是公安机关110宣传日。当日,总公司办公室组织保安管理部、驻外保安部、押运中心、培训部、技术防范部等部门,与公安机关一起在古顺河体育馆门前开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宣传活动,通过拉横幅、放展板、散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保安条例,接受市民咨询,深层次了解群众对保安工作的需求和意见。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安服务管理法规,既是公安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法律依据,也是规范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以及保安服务活动的重要法规。总公司认真开展《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工作,包括《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及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淮安保安20多年来取得的成就;淮安优秀保安员的先进事迹;保安服务业发展前景和依法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的重要举措等。宣传方式包括联系新闻媒体、发放《条例》单行本、制作宣传展板、在主要街道和居民小区设置咨询台、在淮安保安网站开辟专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