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在总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互助基金会议,会议通过以下人员申请补助金额
参会人员:陆彬、顾兴喜、管福建、孙惠娟、王雪梅、李行、肖红海、李杰、夏晴、张大康
互助基金2025年9—12月申请补助人员名单
(共200人348069元)
一、人防运营中心(104人)
1.王如军,男,59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9103.92元,自费3862.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1352元。
2.张国平,男,57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5534.75元,自费4623.4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1618元。
3.王志刚,男,44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7104.13元,自费2593.4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908元。
4.张建民,男,51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1753.13元,自费7100.3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2485元。
5.李中华,男,54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5373.16元,自费2031.3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813元。
6.刘绪伟,男,53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至12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47334.88元,自费12914.51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4520元。
7.张福运,男,60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3107.8元,自费1551.2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543元。
8.张善春,男,63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22731.92元,自费64915.4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5%补助,计2921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二条的规定,入会5年(含)至10年之间的会员每年补助金额合计不得超过15000元,计补助金额15000元。
9.尹建淮,男,54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956.66元,自费1795.4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628元。
10.翟建荣,男,56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4799.68元,自费8627.4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3451元。
11.吴健,男,44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3360.77元,自费1569.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5%补助,计392元。
12刘志猛,男,55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9647.27元,自费6307.4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2523元。
13.万守同,男,49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32947.65元,自费15564.2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6226元。
14.马洪军,男,46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004.43元,自费1796.2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5%补助,计449元。
15.董志军,男,55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2887.75元,自费2741.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1097元。
16.包天兵,男,52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801.33元,自费2722.4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1089元。
17.李立生,男,56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774.28元,自费1133.3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0%补助,计340元。
18.魏凤恩,男,59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5121.1元,自费2155.0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0%补助,计647元。
19.金名星,男,54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8月至9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20575.42元,自费5970.8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2090元。
20.周爱军,男,48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0827.79元,自费3458.8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1384元。
21.丁玉忠,男,60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3306.94元,自费1010.4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354元。
22.张定加,男,58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5644.2元,自费5978.3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5%补助,计2690元。
23.羊兆平,男,61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793.21元,自费1536.3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0%补助,计461元。
24.高立涛,男,55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8月至10月3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8180.07元,自费9951.5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3483元。
25.张海支,男,55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2130.84元,自费10578.0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3702元。
26.陆如明,男,60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0231.75元,自费2051.7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821元。
27.李中华,男,53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6月至9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2968.55元,自费5597.8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2239元。
28.孙宝雨,男,58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2646.34元,自费4250.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1488元。
29.谢建康,男,55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9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20830.41元,自费5140.2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30%补助,计1724元。
30.朱永进,男,59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061.95元,自费1664.0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582元。
31.杨二成,男,54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9289.07元,自费21602.5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8641元。
32.朱军,男,45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3880.61元,自费1829.8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0%补助,计549元。
33.严锦洞,男,52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5月住院治疗,共花费9115.05元,自费4479.8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0%补助,计1344元。
34.吴斌,男,58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38208.65元,自费9806.81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5%补助,计4413元。
35.崔荣,男,63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034.76元,自费1447.7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507元。
36.苏俊,男,57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0964.31元,自费5944.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5%补助,计2675元。
37.沈二琴,男,51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9070.22元,自费8568.7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5%补助,计3856元。
38.徐冲,男,54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4547.03元,自费8031.9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2811元。
39.吕强,男,56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5月至7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5125.9元,自费4622.8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693元。
40.徐业密,男,54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1142.21元,自费4275.4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641元。
41.吴玉琪,男,37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72540.09元,自费27883.6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4183元。
42.李乔,男,41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1384.88元,自费4674.71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701元。
43.张海彬,男,50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3214.27元,自费7841.3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176元。
44.王东升,男,59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0965.85元,自费1841.5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276元。
45.王东升,男,59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9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42245.52元,自费42358.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6354元。
46.孙金荣,男,60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3348.67元,自费9985.0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498元。
47.钱建喜,男,50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8月至10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23372.6元,自费5979.9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897元。
48.钱建喜,男,50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30365.22元,自费6850.3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028元。
49.刘宏,男,49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0月至11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5187.58元,自费4528.6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679元。
50.单进军,男,43岁,父亲因病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8月4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06587.89元,自费33961.6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5094元。
51.薛素海,男,49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7560.11元,自费2816.1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422元。
52.秦建波,男,44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0月3次住院治疗,共花费34178.55元,自费20510.9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3077元。
53.周二祥,男,53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7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0913.54元,自费1676.9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252元。
54.贺之柱,男,50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9852.79元,自费4292.7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644元。
55.孙继业,男,55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8月至11月4次住院治疗,共花费68653.39元,自费33060.51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4959元。
56.辛文斌,男,57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271.97元,自费3057.4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459元。
57.吕强,男,57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至6月4次住院治疗,共花费35667.16元,自费7696.4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154元。
58.杨金权,男,55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4463.72元,自费9185.3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378元。
59.戴虎,男,52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9月至11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29295.27元,自费7819.2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173元。
60.周刚,男,51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3824.17元,自费3387.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508元。
61.唐皓,男,39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31068.16元,自费7574.4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136元。
62.陈义,男,28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6370.6元,自费7293.6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094元。
63.黄明佃,男,52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8606.14元,自费12376.6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857元。
64.周红江,女,47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6532.92元,自费6321.0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948元。
65.卓军,男,41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8679.02元,自费4217.7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633元。
66.孙敬东,男,56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3月至9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0603.38元,自费4871.3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731元。
67.刘金梅,女,49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2371.21元,自费2419.4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363元。
68.徐林,男,51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5月至10月3次住院治疗,共花费95535.07元,自费7028.5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054元。
69.王锦春,男,57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7093.27元,自费4648.2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697元。
70.姜浩东,男,51岁,母亲因病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20865.24元,自费5856.7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879元。
71.管福建,男,60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2033.1元,自费11631.7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745元。
72.马军,男,55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6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2756.53元,自费4785.6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718元。
73.赵成军,男,50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6月至12月5次住院治疗,共花费48625.33元,自费9872.8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481元。
74.周洪祥,男,58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5月至9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24248.33元,自费5291.3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794元。
75.许广金,男,49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595.6元,自费2402.4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360元。
76.周明轩,男,36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7月至12月8次住院治疗,共花费64559.01元,自费24775.5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3716元。
77.薛锋,男,56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8705.88元,自费3196.6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480元。
78.周刚,男,50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1240.59元,自费1787.2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268元。
79.吴彤,男,38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0628.85元,自费5475.8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821元。
80.郑权,男,58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3月至9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24037.23元,自费15761.5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2364元。
81.伍文举,男,41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56564.41元,自费22559.8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3384元。
82.刘晓玲,女,48岁,丈夫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3179.18元,自费5467.61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094元。
83.魏霞,女,45岁,丈夫因病于2025年8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030.23元,自费2344.7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469元。
84.王桂超,男,59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3233.87元,自费7077.0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415元。
85.李海武,男,56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6529.77元,自费8993.1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799元。
86.王永韦,男,56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6780.47元,自费6104.0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221元。
87.谷春祥,男,56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6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1204.05元,自费3312.2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662元。
88.丁全,男,57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3200.28元,自费14417.4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2883元。
89.杜晓彬,男,58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0481.87元,自费5305.7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061元。
90.沈玉春,男,54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7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2254.37元,自费5914.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183元。
91.李维高,男,50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647.25元,自费4154.2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831元。
92.徐建华,男,55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8月住院治疗,共花费53612.64元,自费5222.7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045元。
93.王团生,男,59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4933.1元,自费8786.9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757元。
94.吴建海,男,58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1月至10月5次住院治疗,共花费34369.56元,自费16894.2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3379元。
95.王海涛,男,55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10月至12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40629.63元,自费7049.6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410元。
96.崔建成,男,55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7月至10月4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98815.06元,自费30150.9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6030元。
97.张安信,男,63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7712.29元,自费26799.9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5360元。
98.许建国,男,57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264.01元,自费2154.5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431元。
99.倪前洋,男,54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8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36366.83元,自费22353.9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4471元。
100.邱刚成,男,57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7月至11月3次住院治疗,共花费24920.63元,自费8898.1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780元。
101.郑权,男,59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32188.11元,自费19577.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3916元。
102.王志刚,男,45岁,儿子因病于2025年5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013.26元,自费2400.0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480元。
103.王友,男,53岁,女儿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9031.75元,自费10352.3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2070元。
104.孙风刚,男,55岁,女儿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7172.12元,自费11269.11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2254元。
二、武装守押人员(53人)
1.庄明星,男,40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0096.78元,自费2779.9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973元。
2.冯干国,男,49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7665.05元,自费3261.6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1142元。
3.张金凤,女,43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0451.35元,自费5775.6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5%补助,计2599元。
4.伏建文,男,38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230.58元,自费1451.0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0%补助,计435元。
5.郭云光,男,56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9050.79元,自费2477.6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991元。
6.庄恒宇,男,37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6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4757.68元,自费10679.5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5%补助,计4806元。
7.朱伟伟,男,43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8月住院治疗,共花费9050.3元,自费2958.4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1183元。
8.姚骏,男,36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5539.43元,自费2176.5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0%补助,计653元。
9.周海军,男,50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0772.31元,自费3660.4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1464元。
10.于洋,男,41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9533.45元,自费2926.1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1170元。
11.胡灌涟,男,57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857.21元,自费2994.5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1198元。
12.张翔,男,49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4739.44元,自费3138.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0%补助,计942元。
13.黄笑,男,36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3122.56元,自费6565.1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2298元。
14.许加从,男,46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9092.12元,自费3179.3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1272元。
15.顾士永,男,58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9661.26元,自费2978.8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1192元。
16.王如军,男,59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9875.32元,自费3994.4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1398元。
17.仲雪,女,45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3621.41元,自费2856.4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428元。
18.戴维国,男,50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0734.61元,自费2378.7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357元。
19.王俊,男,40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7月住院治疗,共花费9878.84元,自费4631.3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695元。
20.徐建刚,男,49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172.24元,自费2144.8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322元。
21.刘宾贤,男,57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709.6元,自费2098.4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315元。
22.林海,男,53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2180.81元,自费2194.11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329元。
23.夏继栋,男,32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7月至11月6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12547.31元,自费16964.7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2545元。
24.丁凡凡,男,32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5月至7月4次住院治疗,共花费62755.2元,自费27755.9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4163元。
25.丁凡凡,男,32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7月至9月5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5778.94元,自费8595.7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289元。
26.丁凡凡,男,32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0月至12月5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0277.9元,自费3822.8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573元。
27.汪永泉,男,49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0434.26元,自费2907.3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436元。
28.毛丹,男,42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3月至5月3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01045.14元,自费34077.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5112元。
29.毛丹,男,42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6月至8月3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0086.7元,自费2084.8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313元。
30.宋晖,男,49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7月至10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7832.71元,自费5044.2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757元。
31.李海林,男,37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6892.15元,自费6671.2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001元。
32.谢寿朋,男,43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5985.94元,自费5695.9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854元。
33.周二祥,男,53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7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881.84元,自费1914.51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287元。
34.何俣昊,女,24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3127.03元,自费2254.1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338元。
35.戴维国,男,50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625.93元,自费2191.5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329元。
36.杨伟庆,男,57岁,母亲因病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9月4次住院治疗,共花费24983.66元,自费7056.1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058元。
37.蒋伟斌,男,38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7338.25元,自费2164.6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325元。
38.徐建刚,男,39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3483.67元,自费14292.01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2144元。
39.汤龙,男,38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08979.75元,自费26403.6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3961元。
40.胡亮,男,40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2396.3元,自费8756.5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313元。
41.陈程,男,36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9902.19元,自费14463.6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2170元。
42.徐俊,男,46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7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9859.95元,自费10371.9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556元。
43.颜刘廷,男,47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9965.84元,自费6594.0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989元。
44.张翔,男,49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6月至9月4次住院治疗,共花费65137.75元,自费13798.9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2070元。
45.李海松,女,47岁,丈夫因病于2025年6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9768.4元,自费9435.6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887元。
46.徐蓉,女,46岁,丈夫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892.17元,自费2352.61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471元。
47.衡海兵,男,38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0603.33元,自费6845.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369元。
48.沈政,男,33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495.66元,自费1911.8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382元。
49.刘宾贤,男,57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7月住院治疗,共花费9723.02元,自费2110.21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422元。
50.徐文学,男,40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0584.18元,自费7050.4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410元。
51.蒋士军,男,49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3月至11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37585.83元,自费9073.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815元。
52.胡亮,男,40岁,儿子因病于2025年8月住院治疗,共花费8894.39元,自费4924.51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985元。
53.朱炳德,男,35岁,儿子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3455.5元,自费1473.0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295元。
三、智慧安防中心(2人)
1.叶圣琦,男,52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5月至11月4次住院治疗,共花费28115.2元,自费9552.2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3821元。因2025年1月至4月已经补贴16789元,根据互助金第十二条入会满10年(含)以上的会员,每年补贴金额合计不得超过20000元,计补贴金额3211元。
2.丁小刚,男,25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7615.51元,自费2736.4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958元。
四、驻外公司(3人)
1.马玉虎,男,53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9120.95元,自费3107.4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1243元。
2.马玉虎,男,53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9月至11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42855.98元,自费8681.2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5%补助,计3907元。
3.沙汝军,男,58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9月至10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30056.45元,自费6116.7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918元。
五、涟水分公司(18人)
1.王庆华,男,60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82758.74元,自费35662.8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50%补助,计17831元。
2.郑进宝,男,63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4月至2026年1月3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43310.42元,自费79919.0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0%、30%、40%补助,计3123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二条的规定,入会年限未满5年的会员,每年补助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0元,计补助金额10000元。
3.朱洪文,男,60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2263.13元,自费2962.5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0%补助,计889元。
4.王亚东,男,60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6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398.86元,自费1830.1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5%补助,计458元。
5.李寿前,男,68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6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4746.81元,自费16654.7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5%补助,计7495元。
6.万洪华,男,57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8223.2元,自费5115.7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1791元。
7.周祥明,男,60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0812.72元,自费5683.8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5%补助,计2558元。
8.王洪,男,55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479.56元,自费1377.1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482元。
9.姜锦富,男,57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6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762.68元,自费2373.1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35%补助,计831元。
10.秦怀江,男,62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7092.2元,自费2420.11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968元。
11.冯民民,男,44岁,父亲因病于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5996.61元,自费8326.9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249元。
12.戴从华,男,56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6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0836.6元,自费3223.8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484元。
13.王春松,男,56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423.56元,自费1937.8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291元。根据互助基金第五款的规定,会员入会保障生效90天内(含90天)初次生病住院的,一次性发放200元的救助金。
14.薛伟林,男,58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336.02元,自费2784.0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418元。
15.刘春祥,男,60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2次住院治疗,共花费31728.81元,自费12610.3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892元。
16.刘春祥,男,60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3808.12元,自费1512.9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303元。
17.王晖,男,59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6月住院治疗,共花费9309.28元,自费7555.2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511元。
18.笪佳佳,女,35岁,儿子因病于2025年8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813.91元,自费2162.6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433元。
六、银盾检测站(2人)
1.王亮,男,56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6401.13元,自费7148.1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5%补助,计3217元。
2.宋国敏,女,43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5127.75元,自费6724.73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009元。
七、银盾供应链物流(1人)
1.黄艳,女,39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1222.83元,自费3552.5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1421元。
八、天纶汽修(3人)
1.张耀,男,56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9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0617.17元,自费1493.1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224元。
2.张国军,男,49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6044.16元,自费10607.8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591元。
3.吴从海,男,44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8982.78元,自费5034.2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007元。
九、银盾驾校(2人)
1.邵勇,男,52岁,母亲因病于45992住院治疗,共花费18833.99元,自费3935.3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590元。
2.汪波,男,48岁,女儿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4623.71元,自费3349.6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670元。
十、食堂(5人)
1.夏玉琴,女,48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8790.47元,自费3112.98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1245元。
2.李钧,男,44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4212.88元,自费3263.1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489元。
3.靳凤,女,43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3964.74元,自费1022.0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153元。
4.陈友娟,女,35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811.28元,自费5042.79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756元。
5.李俊,女,50岁,丈夫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0520.89元,自费2838.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568元。
十一、职能部门(7人)
1.李阳,男,47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7298.18元,自费3287.7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1315元。
2.侯静雯,女,34岁,本人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6076.11元,自费5653.8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40%补助,计2262元。
3.黄华,女,46岁,父亲因病于2026年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21485.26元,自费6115.37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917元。
4.张坚,男,47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3830.77元,自费1773.85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266元。
5.刘丹,女,38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1月住院治疗,共花费3610.36元,自费1964.44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295元。
6.刘丹,女,38岁,母亲因病于2025年12月住院治疗,共花费6877.98元,自费3259.86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15%补助,计489元。
7.谢帅,男,36岁,妻子因病于2025年10月住院治疗,共花费17227.08元,自费5543.32元,根据互助基金第十四条第四款的精神,给予自费部分20%补助,计110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