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保安押运中心市区队员实行集中住宿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保安押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公安部“公通字[2005]41号”文件和江苏省公安厅“苏公厅[2005]532号”文件中对保安押运公司管理要求“要建立健全严格的日常管理制度,原则上实行守护、押运人员集中住宿、集中管理,以及时了解守护押运人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的精神,总公司和押运中心决定自2006年3月1日起,市区45周岁以下的押运人员(男)以行(中队)为单位统一到公司集中住宿,统一管理,一星期一轮换。
3月1日,新住点的14名队员和原来常住的11名队员正式入住押运队员宿舍,大家统一出操、统一就餐、统一学习,晚上,中心教导员、副大队长组织所有住点人员认真学习了总公司最新修订的《押运员日常生活管理规定》和其他规章制度。总公司和押运中心全体人员力争通过集中食宿、统一管理、集中训练,打造出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体能地过硬的保安守护押运队伍,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金融稳定作出更大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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