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安协会(中保协〔2012〕12号(关于转发公安部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安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本着教育管理专题活动要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着力提高做好保安工作的能力,进一步维护喀什地区的长治久安,以提高公司全体保安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喀什疆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关于开展保安队伍学习教育专题活动。 一、活动具体内容: 1、结合保安服务工作需要,组织喀什疆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宣讲团,通过宣讲团、培训班等形式,对所有保安人员开展一次普遍的法律法规、执勤纪律和文明服务教育,使保安人员了解基本管理规定,熟记各项禁止性要求。 2、加强对工作在一线的所有保安人员的纪律宣传工作,通过制作发放《应知应会》手册、张贴挂图和标语、短信提醒等形式,让保安人员天天看到法规规定,时时想到纪律要求。 3、督促各部门、各县武装押运大队认真执行《喀什疆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政治学习制度》和《喀什疆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季度调查研究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保安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思想工作。对教育管理工作公司进行暗访检查。 4、建立保安监管工作上传下达机制,规定各部门、各县武装押运大队传达、学习、执行公安机关监管规定和要求的时限,以及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及时部署到所有保安人员。 5、严格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要求,督促各部门、各县武装押运大队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服务活动,切实做到依法服务、文明服务和规范服务。 6、加强对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严肃保安服务纪律,严禁侮辱打骂他人,严禁搜查他人身体,严禁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严禁扣押没收他人证件和财物,严禁非法使用枪支警械,严禁参与追索债务,严禁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处置纠纷,严禁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7、结合保安人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加强对新录用保安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在岗保安人员的资格排查,发现有不符合《条例》、《办法》规定情形的,依法及时清理,切实维护保安队伍的纯洁性。 8、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对保安服务市场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未经许可,违法开展人防、押运、技防等各类保安服务的非法保安组织。一旦发现各县武装押运大队及其保安人员违法开展保安服务活动的,要立即核查,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保安人员证。对于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对各县武装押运大队及其保安人员一并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全面排查梳理保安企业脱钩改制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逐一予以妥善解决,切实维护保安服务市场秩序和保安队伍稳定,加强和改进保安服务管理工作,树立保安服务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10、加强对保安人员特别是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等重点岗位或执行特殊勤务的保安人员管理,督促各县武装押运大队认真落实保安员各项待遇,加强心理疏导和测试工作,发现有不符合《条例》、《办法》规定情形以及有其他劣迹和精神疾病的,要立即调离有关岗位,或者依法辞退。 11、武装押运支队、武装押运大队严格落实守押枪支弹药存放、保管、使用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守押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严防发生涉枪案(事)件和监守自盗等案件。 二、具体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安队伍学习教育专题活动是今年中国保安协会布置的重要工作,也是今年公司文明单位评选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公司各部门、各县武装押运大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和推进这项工作。 2、结合实际,增强实效,要把保安队伍学习教育专题活动与文明单位创建各项工作联系起来,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注重完善各项制度,突出特色,彰显亮点,有针对开展保安队伍学习教育专题活动,努力做到在内容上拓展,在载体上有创新,在效果上有提升。 3、认真总结,报送材料,请各部门、各县武装押运大队认真按照《喀什疆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保安队伍教育专题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活动,切实抓好落实。要加强对本部门、各县武装押运大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总结扩大保安队伍教育专题活动的典型经验,不断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为创建喀什市文明单位作出积极贡献。各部门、各县武装押运大队于2013年6月15日上报开展保安队伍教育专题活动实施方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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