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会同中国保安协会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保安服装换发工作会议,部署了2011式保安员服装换发和管理工作。2012年3月19日,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式保安服装换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公治〔2012〕104号)。《通知》中对我区2011式保安服装换发范围、时限和实施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我区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换发工作由新疆保安协会负责组织实施,保安从业单位购买保安服装时,应当到新疆保安协会办理报备手续,然后到中保协指定的保安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服饰厂家购买。接此《通知》后,新疆保安协会立即向各个保安从业单位转发了此文,号召我区保安从业单位保安从业人员换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截止目前,乌鲁木齐市保安服务公司新市区分公司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了《2011式保安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购买报备单》报送至保安协会办公室进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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