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1日晚7时30分,在石狮市石光华侨联合中学,该市举行首次“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来自全市保安系统的160余名保安员参加了考试。据悉,从现在开始到年底,该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将分期分批组织全市保安员开展《保安员证》考试工作。
据了解,160余名保安员除参加理论考试外,泉州市公安局国家保安员考试指导办公室、泉州市保安培训中心还对“参考”保安员进行了队列、擒拿格斗、消防、交通指挥等技能的考核。
链接: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国家保安员证是保安员依法开展保安服务的有效证件,全国范围内通行使用。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参加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取得国家保安员资格证书,持证方能上岗。
通讯员 吴荣捷、邱亚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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